《林业经济》编辑部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甲方: 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也称为责任作者)
乙方: 《林业经济》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论文”) 。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性作品,是专投乙方的稿件;保证政治导向正确,文中所有内容都是真实的、准确的,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侵权行为,且不涉及泄密等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等问题,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论文文责自负,若甲方论文中出现政治、学术、技术性错误或失实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保证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7.甲方授权乙方该论文印刷出版前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予以优先数字出版(网络首发)。
8.本合同中第6条的转让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行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非公开出版的文集中。
9.乙方终审通过后向甲方开据论文录用通知。若甲方稿件未被录用而作退稿处理,则在乙方发出退稿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若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乙方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10.甲方的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林业经济》(网络首发、纸质刊)首次发表前,乙方按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收取版面费。
11.甲方的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林业经济》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赠送纸质样刊。
12.甲方授权乙方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页上作如下声明:“未经《林业经济》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论文。”
其他未尽事宜,若发生纠纷,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一作者签字 《林业经济》编辑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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